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
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(以下簡稱“基金”)項目的申報、立項工作,根據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合科〔2020〕122號)(附件1)、合肥市科技局《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和2021年度市自然科學基金指南建議征集情況,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基金項目申報工作,具體有關事項通知轉發(fā)如下:
一、申報項目情況
根據2021年度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征集情況,合肥市擬確定60項為申報項目,具體項目名稱見《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》(附件2)。申報單位按照附件2所列的項目名稱,結合自身實際情況,自主進行申報,按照程序確定50個項目進行立項。
二、項目申報條件
參與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及依托單位須符合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1.主要面向合肥市內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及市級以上實驗室、各類研究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機構。
2.基金項目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1)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(申報截止日期前),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;
(2)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科研信用,有承擔科研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,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;
(3)同一年度每位項目申請人只能申報1項本基金項目。
請各依托單位認真對照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條件要求,嚴格把關。
三、申報及時間要求
請有關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自愿申報,并按附件要求據實填報《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書》(模版見附件3)書面申報材料,于2021年3月23日17:30(逾期不候,責任自負)前將申報材料(紙質材料和電子版)報送至高新區(qū)科技局科技服務處。
說明:申報項目由依托單位或推薦單位統一報送,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申報項目,其中,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匯總后直接向市科技局報送
紙質材料報送要求:申報書一式2份膠裝成冊,各證明材料彩頁隔開,加蓋申報單位公章、騎縫章,不分正副本。報送地址:望江西路與創(chuàng)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區(qū)管委會1024辦公室。
電子材料報送要求:申報書和匯總表(附件4)電子可編輯版本發(fā)送郵箱,抄送
報送地址:紙質報送地址:望江西路與創(chuàng)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區(qū)管委會1024辦公室。
代理申報免費咨詢電話:0551-65318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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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匯總表(企業(yè)填報) | ||||||||||
填報人: 聯系方式: | ||||||||||
序號 | 依托單位 | 指南名稱 | 主要研究內容 | 主要研究目標 | 研究負責人 | 職稱/職務 | 學科代碼 | 申報代碼 | 聯系方式 | 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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